标准组织制定单位: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标准发布时间:2024年4月8日
主编单位: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中规院(北京)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承担单位:生态与市政基础设施规划设计院
主审人:任希岩
项目主管:王家卓
项目负责人:张中秀、孙道成
主要参加人:李爽、冯一帆、覃露才、史志广、谭建光、杨立焜
编制背景
城乡建设是吉林省推动碳达峰工作的重要领域,但相关标准体系尚不完备。《吉林省标准化“十四五”发展规划》《吉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等文件提出加快推动生态强省标准化建设,推进节能、工业绿色低碳发展等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健全全省绿色标准体系。为引导吉林省城乡建设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明确城乡建设领域实现碳达峰工作中各项任务开展的主要目标和技术措施,增强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制定本导则。
标准内容
本导则参考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和政策文件,结合吉林省实际情况制定,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城市结构和布局、绿色低碳建筑、城市基础设施、城市建设用能、绿色建造、智慧管理、绿色县城和乡村建设。其中,城市结构和布局部分主要包括城市结构布局、城市更新、绿色低碳社区建设;绿色低碳建筑部分主要包括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新建建筑节能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城市基础设施部分主要包括道路、给水、排水、燃气、供热、照明、生活垃圾、绿化等,城市建设用能部分主要包括可再生能源利用、终端用能电气化建筑热源低碳化;绿色建造部分主要包括绿色策划与设计、绿色建材、绿色施工、建筑垃圾综合治理等。
技术创新点
导则提出了吉林省城乡建设领域碳减排的总体技术要求,涵盖城乡建设多个相关行业,是国内首个省级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技术导则。在城市结构和布局方面,系统提出了公共交通、城市更新、绿色社区等建设低碳要求,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城市低碳生态发展的目标。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方面,将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低碳用能充分融合,明确低碳、近零碳建筑建设标准和建筑节能改造要求,实现建筑全生命周期节能,优化用能结构,减少碳排放。在市政基础设施方面,强化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推进水系统“源、厂、网、河”和综合能源系统“源、网、荷、储、用”一体化,实现全过程降碳和协同优化、绿色发展。在智慧化管理方面,明确建筑、城市信息模型的应用场景和平台建设要求,提出构建碳监测—碳核算-碳管理-碳决策的数智化路径。
应用及效益情况
本导则自2024年4月实施以来,填补了吉林省城乡建设领域碳减排标准规范的空白,与其他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紧密衔接,对规范和指导吉林省城乡建设领域节能降碳技术的应用、科学有序推进碳达峰工作起到重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同时,对贯彻落实《吉林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方案》,推动后续出台《吉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编制《吉林省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开展2024年度建筑节能低碳发展项目申报起到了重要支撑作用。下一步,将依托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持续开展导则宣贯落实、定期评估和更新修订工作。
(执笔人:张中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