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组织制定单位: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标准发布时间:2024年2月26日
主编单位:长春市路灯管理处、中规院(北京)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承担单位:生态与市政基础设施规划设计院
主审人:任希岩
项目主管:王家卓
项目负责人:李爽
主要参加人:李爽、孙道成、耿幼明、任希岩、张中秀、郑桥
参编单位: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背景
城市照明是节能降碳的重点领域之一,为贯彻国家“双碳”目标,加强节能减排、绿色照明建设,做到节约能源、减少光污染、保护环境,增添城市照明魅力,亟须从源头把关,制定绿色低碳照明相关标准。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3年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以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吉林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方案》对城市照明的要求,启动编制本标准。
标准内容
本标准针对吉林省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功能照明和夜景照明,提出了详细的工程建设执行标准。规定城市照明工程的设计内容与要求,包括照明光源选择、灯具布置、照明方式、照明控制等。提出绿色低碳照明技术应用原则和技术标准。给出智慧照明系统的构成、功能、技术要求。制定城市照明工程的施工要求、验收标准、验收程序,以及运营与维护要求,包括日常维护、故障处理、照明效果监测等。标准鼓励绿色低碳照明技术在城市照明中的广泛应用,强调城市功能照明及景观照明规划及设计均应着重落实绿色低碳、能源节约。
技术创新点
在深入调查研究吉林省城市照明工程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梳理总结低碳照明规划设计先进实践经验,制定了适用于吉林省的城市照明工程技术设计、施工、验收全链条技术标准。标准编制强调低碳、节能、环保的设计理念,严格控制生态敏感区内的景观照明建设,提出绿色照明技术应用原则,使城市照明工程更加适应飞速发展的低碳绿色照明新技术、新产品,并满足城市碳达峰节能降碳要求。标准编制不仅关注照明技术问题,对照明领域碳排放量化问题也迈进一步,增加了碳排放核算方法。同时,引入城市智慧照明系统技术要求,强调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城市照明管理水平,实现照明系统的智能化控制和优化管理。本标准还给出了城市功能照明和景观照明两种工程验收表,便于设计、建设和管理人员分别在功能照明及景观照明工程中使用,确保施工质量和照明效果符合设计要求。
应用及效益情况
吉林省城市照明工程技术标准是吉林省在城市照明领域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对于提高城市照明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营维护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其应用解决了目前吉林省各行政地区对城市道路和景观照明设计、施工及验收过程中把控尺度不一的问题。标准的内容详细、具体,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可有效提升城市照明效果,保证建设质量,促进技术进步。标准的编制推动了吉林省城市照明工程的低碳化和智能化发展,有力促进城市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
(执笔人:李爽)